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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以工代赈项目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办法》中的这句话被网友单独拎出来扩散传播,引发社会热议。一些网友解读这是“时代退步”“排斥先进生产力”“还不如直接发钱”,这些声音是对“以工代赈”的误读。
从细则上看,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细读《办法》,被热炒的这条规定是有前置条件的。纳入以工代赈的多是一些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一些农业、水利、生态旅游业等服务业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多在农村地区实施,更适宜以人力投入为主。村民在家门口有了工作,挣得不比外出少,又能够顾家,闲暇时还不耽误种植家里的几亩地,一举多得。
从当下经济发展大背景看,以工代赈组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锚定的是稳增长这个经济工作的首要目标。以前以工代赈扶持的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县,现在主要帮扶的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目标是失业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就业和收入问题。这既为社会创造财富,又为工程建设者提供短期就业,从而促使其发挥个人潜力获取收入,故而堪称积极的社会共济手段。当前,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以工代赈依然大有用武之地。
在不少人眼里,以工代赈是个极具年代感的词,但实际上,以工代赈就跟供销社一样,从未退出历史舞台。以工代赈政策从1984年启动实施,这次是对2014年颁布的《办法》再次作出修订。以工代赈发展到如今还有没有用,要看实效。从已公布的2022年数据可见,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对农民就业增收产生了明显效果,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
帮扶并不是直接发钱那么简单,“以工代赈”重在“授人以渔”,不养懒汉。特别是这次新版《办法》明确规定,以工代赈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不仅使受赈济者能够获得当期的劳动收益,还兼有培训的职能,这也体现出新《办法》对以工代赈坚守“赈”的初心,推动受赈济者由“力工”变“技工”、由“零工”变“常工”,掌握了技能还可以参与到其他项目中去,让以工代赈真正成为“造血式”帮扶的“助推器”。
现实中,有些人利用各种碎片化信息对政策过度解读甚至误读,造成互联网“政策焦虑症”的蔓延,不利于政策信息的正确传达。以工代赈是一个系统庞大的工程,在给政策正本清源的同时,还要有一套监察、监管的措施,保障执行层面不跑偏、不变形,严格保证这些资金能够真正惠及它应该惠及的人群,真正起到托底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陈进红)